动态公告2018年9月29日,嘉兴市教育基金会收到有关部门转达的信息,有网友在嘉兴圈上发布“幼儿园就要开始爱心捐赠,嘉兴教育基金会,你们这样做好吗” 的提问。对此,嘉兴教育基金会公开声明如下:
1、基金会性质和宗旨
嘉兴市教育基金会是经嘉兴市人民政府同意创办的公募基金会,成立于1989年3月,其登记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,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。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3330000501876748U。
市教育基金会的宗旨是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为指导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团规章制度的规定,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海外各界人士筹募资金,发展教育事业、开展资教、资学等活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。
2、基金会业务范围
制定基金募集、使用条例、确定专项奖励并实施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计划;负责筹集、管理、使用各类基金。表彰热情捐款的单位、团体、个人;开展奖励优秀教师、优秀学生等项活动;对贫困学生和困难教职工进行资助;兴办有利于教育发展各项事业;接受海内外团体或个人委托、代行管理使用各种用以发展我市教育事业的基金或捐赠。
3、捐赠活动是自愿和无偿的
根据《嘉兴市教育基金会章程》和《嘉兴市教育基金会基金募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市教育基金会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,接受现金、有价证券及其它实物捐赠,捐赠的数量不限;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。捐赠活动不得与学校招生入学等与捐赠人利益相关的行为挂钩。
4、捐赠活动是倡导和鼓励的
我们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关爱我市的教育事业,在自愿的基础上,积极捐赠,共同为我市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。
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,组织的“我为教育献一元”等爱心捐赠活动,也必须遵循“自愿和无偿”的原则,所得款项必须专项用于学校助学帮困和改善学生活动条件上。
嘉兴市教育基金会
2018年11月12日